惠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:6月份开始,10月份结束。
此前,广东省发布消息明确,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份至10月份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;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份至10月份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,都应当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。
值得注意的是,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,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“福利”。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,纳入工资总额,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。
同时,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、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。部分网友反映,有用人单位以发放绿豆汤、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来代替高温津贴。这实际上是变相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属于欠薪违法行为。